k10911 发表于 2012-9-24 18:04:28

无偿援助及赠送物资通关概述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进口时,进口单位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根据不同援助渠道分别提供以下归口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1)由外经贸部归口管理的我国与联合国系统多边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的无偿援助物资,应出具外经贸部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的联合国多边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物资报关证明和联合国有关机构驻华代表处给海关的证明信。
  澳大利亚等国政府无偿援助项目进口设备、物资,联合国在华建立区域技术合作中心无偿援助进口设备、物资以及联合国有关组织机构在合作项目内赠送的设备、物资,也应出具上述报关证明。
  (2)由外经贸部归口接受的国际机构和其他国家提供的救灾物资,应出具外经贸部主管司、局的批准文件;其余救灾物资应出具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和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批准文件。
  (3)两国政府双边的赠款项目进口的物资,应出具外经贸部外国贷款管理司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海关免税证明。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赠款进口的设备、物资,应出具中国银行国际金融司的有关证明。
  (4)联合国粮农机构无偿援助进口的粮食、食品和其他物资、设备,应出具农业部外事司的报关证明以及联合国有关机构驻华代表处或办事处的到货通知。
  (5)世界卫生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设备、物资,应出具卫生部外事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的医疗、卫生合作活动物资报关证明以及联合国专门机械驻华代表处到货通知文件。
  (6)我国电力、冶金、农业、卫生等部门通过国家科委接受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的无偿技术援助物资,应出具国家科委外事局的有关证明。深圳物业管理师培训szsdhy.soxsok.com/深圳报关员培训
  (7)国际红十字协会和各国红十字会救济捐赠给我国红十字会的物资,以及中国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和分配的国际红十字会组织为我国无偿提供安置印支难民的物资,应出具中国红十字总会或其授权的广东、上海、天津红十字会的有关证明。
  (8)国务院其他对口部门接受的无偿援助,应出具各对口管理部门的报关证明。
  除上述报关证明文件外,对属于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还应向海关提供进口许可证。进境地海关审核报关证明等资料无误后,予以免税验放有关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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