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从国外进口的料件只占加工成品耗用料件总数的小部分,大部分的料件都从国内采...
我司从国外进口的料件只占加工成品耗用料件总数的小部分,大部分的料件都从国内采购,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吗?答:根据《加贸司关于重申加工贸易成品出口贸易方式申报问题的通知》(加贸函〔2003〕59号),“根据现行规定,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包括辅料)制成成品出口报关时,应按相应的加工贸易监管方式申报。不论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部分价值占出口成品价值的比例如何,都不能将加工贸易成品申报成一般贸易货物出口。”如你司的进口料件是通过保税方式办理进口手续,那么企业可以从事加工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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