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异地加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请问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所在地在厦门,主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因现在有意愿要做进料加工的业务(公司没有加工能力,需委托加工或作价加工),那么,我司是否有资格申请进料加工电子手册的资格?如有资格,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如委托加工或作价加工的工厂所在地不在厦门,那么电子手册要在工厂所在地申请还是在我司所在地申请?答:委托加工可以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副本一式两份;(3)委托加工合同(经营企业开展委托加工的);(4)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6)《加工合同备案料件成品归类申报表》;(7)特殊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许可证件。应在工厂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电子化手册。目前,涉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加工贸易作价加工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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