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手册变更手续
手册变更可分两种情况办理:(1)如手册上的成品还未出口,只要企业提供的情况属实,可办理变更。(2)如手册上的成品已经出口了一些,并与商品相关的,如品名、规格、价格等,则不能办理手册变更;如不与商品相关的,例如数量、备案口岸等,则可办理手册变更。申请变更时应先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审批后,向手册备案办理业务的现场海关提交以下材料:①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②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变更合同及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③合同变更申请书;④《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单耗备案申请表》(填写变更部分);⑤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变更部分);⑥为确定变更后的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⑦与变更手续相关的材料及情况说明(含变更原因);⑨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另:由于税则变化导致手册上的商品编码需要变更,如办理变更手续,需企业持变更手册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向当时办理手册的主管海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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