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仙子 发表于 2004-11-17 13:53:33

请教。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可以核销进口数量,多次使用,直至许可证中所列的进口数量全部核销完毕,许可证失效。
对还是错,请说明理由

deb 发表于 2004-11-17 13:54:59

请教。

错,许可证本身就有期限的呀。三个月。

秋水仙子 发表于 2004-11-17 14:21:35

请教。

可是请看P92
有可以核销的产品。

echo93210 发表于 2004-11-17 14:43:02

请教。

下面引用由秋水仙子在 2004/11/17 02:21pm 发表的内容:
可是请看P92
有可以核销的产品。

你一定理解错了,如纸箱厂的生粉证,北京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广东省局初审。最后企业收到表见书P118,它的背面有供你每一次进口时扣数。
按合同申请审批,比如你一个海关合同申请了400吨。你合同有效期到2005-09-20。但是你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只批你3个月。3个月内你可以进完400吨。进
不完就作废了。进的时候可以1次进完400T,也可以3个月内分数次。

泡沫 发表于 2004-11-17 15:14:09

请教。

要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核销,超过有效期没核销完毕同样做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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