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的麦兜 发表于 2015-1-11 10:37:03

该商品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根据GB10789-2007饮料通则,其水蜜桃原汁含量超出20.09品目范围,故不属于税目20.09的范围。其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jayden518 发表于 2015-1-11 10:38:21

该商品含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根据饮料通则≥2.5%的为果汁,符合《税则》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现在时 发表于 2015-1-11 10:39:12

该商品由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组成,超出了品目2009的范围,属于无酒精饮料。满足税则注释关于品目2202项下其他无酒精饮料的描述,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其他无酒精饮料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Z小六 发表于 2015-1-11 10:39:20

该商品为水蜜桃碳酸饮料,其中的水蜜桃原汁10%,符合国标果子饮料的定义。故其超出2009水果汁的定义,其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青岛蕊儿 发表于 2015-1-11 10:39:42

该商品是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的碳酸饮料,确定归入22章,但该商品添加了超过10%的果汁,属于果汁型饮料,不符合品目2202品目注释及其子目条文关于“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的描述,故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99

Eva陈 发表于 2015-1-11 10:45:06

该产品为水蜜桃碳酸饮料,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因此产品水蜜桃原汁含量为10%,根据国标GB 10789-2007 饮料通则中6.1 的分列表对于碳酸饮料的界定,果汁含量》2.5%,本款属于果汁型饮料。根据《税则》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2202.1000属于果味型的普通饮用水,排除。故建议归入2202.9000

zjhzhlp 发表于 2015-1-11 10:49:58

该商品的主要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根据国标GB10789-2007的规定,该商品符合果汁饮料的定义(果浆汁质量分数>=10%),且符合《税则注释》中品目2202及子目条文的描述;故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符合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一米阳光123456 发表于 2015-1-11 12:12:52

该产品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果汁含量大于等于10%,属于果汁型碳酸饮料。满足《税则注释》22.02项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大小强 发表于 2015-1-12 23:03:00

她她她 发表于 2015-1-11 10:05
该产品为中水蜜桃原汁仅占10%,主要成分为碳酸水,除此之外,还添加了少量的蔗糖、柠檬酸、VC及香料。其加 ...

我觉得你说的最规范了!

值得期待 发表于 2015-2-1 11:12:39

本帖最后由 值得期待 于 2015-2-1 14:23 编辑

该饮料产品主要由89.5%碳酸水,10%水蜜桃原汁及其他少量的添加剂所混合组成,符合GB10789-2007《饮料通则》果汁型碳酸饮料的规定,且其加工工艺已超出2009的加工范围。满足《税则注释》品目2202“汽水”的定义,属于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碳酸饮料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回归自然 发表于 2015-2-1 14:14:49

该商品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满足《税则注释》2202其他无酒精饮料的描述,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

四夕 发表于 2015-3-3 12:44:22

水蜜桃碳酸饮料
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

要求:出具归类意见书
限时:10分钟

四夕 发表于 2015-3-3 13:00:11

根据产品描述可将其归入2009、2202,但碳酸水89.5%超过了品目2009的范围,满足《税则注释》中品目2202项下关于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故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故建议将其归入22021000

Summer1 发表于 2015-3-6 16:23:56

本帖最后由 Summer1 于 2015-3-6 17:17 编辑

该商品主要是由89.5%碳酸水、10%水蜜桃原汁、0.25%蔗糖、0.1%柠檬酸等材料制成的。属于《税则注释》中品目22.02项下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的范围,因其果汁含量超过2.5%,根据我国饮料通则标准规定,属于果汁型碳酸饮料,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注释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果汁型碳酸饮料归入税则税号2202.9000。

Ada621153 发表于 2015-3-8 20:18:13

该商品为含有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的水蜜桃碳酸饮料。其符合《税则》税目2202.1000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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