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凸Man--梦烦了 发表于 2015-3-13 15:57:38

地球仪的归类争议

本帖最后由 凹凸Man--梦烦了 于 2015-3-13 15:58 编辑

A公司说归9503 B公司说4905各位看法如何

zjhzhlp 发表于 2015-3-15 20:06:58

从厂家的产品描述来看,该产品是作为儿童玩具来开发设计的,地球仪只是玩具的载体而已,个人认为应该按玩具归入9503.

simanikan 发表于 2015-3-16 12:36:05

本商品为塑料制带支架的可转动球体,球表印刷有正版地球表面行政区域图,球体内部中空并带有一处条状开口。该品是一款以教学为主要功能的地球仪,可兼做存钱罐,符合《税则》税目4905的品目条文及品目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该商品按印刷的地球仪归入税则号列4905.1000。

simanikan 发表于 2015-3-16 12:36:38



本商品为塑料制带支架的可转动球体,球表印刷有正版地球表面行政区域图,球体内部中空并带有一处条状开口。该品是一款以教学为主要功能的地球仪,可兼做存钱罐,符合《税则》税目4905的品目条文及品目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该商品按印刷的地球仪归入税则号列4905.1000。

guhao 发表于 2015-4-12 22:57:22

归类意见:
该商品由塑料制球胆、地图、支架与底座组成。将地图贴在球胆上并安装与支架上形成用手拨转动的地球仪。虽在地球仪上有开槽,可用于储存硬币,但储存硬币并非其主要功能。满足《税则税目》项下品目4905关于地球仪的描述。符合税则税目4905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规则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地球仪归入税则税目4905.1000

顾浩
如有不足望纠正,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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