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子 发表于 2005-3-26 01:49:56

关于重新报检与重新审批的困惑~~~

货物出口需要重新报检的情况:P55
1、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限
2、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3、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更换包装则包装性能结果单失效)
4、已撤消报检的
进境植物植物产品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
1、变更品种或增加数量
2、变更输出国家或地区
3、变更进口口岸
4、超过检疫许可证有效期的(3个月)
难道出口变更品种增加数量不需要重新报检,糊了糊了,变黑芝麻糊了~~~~~果子解一下惑嘛~~~~~

果子 发表于 2005-3-26 02:01:09

关于重新报检与重新审批的困惑~~~

1、老大,检疫审批可是进口时候用的,出口不用审批呀,你是真糊了!
2、很明显,不同商品的检验方式不同,出口的时候变更商品当然要重新报检了(不是重新,是单独)。出境时增加数量,,增加的不是没有经过检验当然也要重新报检了了,况且还要把此部分的检验检疫费补交呢

果子 发表于 2005-3-26 02:09:45

关于重新报检与重新审批的困惑~~~

还有,申报的东西都要变更,就不用变更了
原单直接作废,重新报一票吧

dalequ 发表于 2005-3-26 02:30:51

关于重新报检与重新审批的困惑~~~

其实很简单出国的都好说,进口的中国人自己用的就要求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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