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16-2-10 17:33:57

保税料件去哪儿了?加工贸易货物无故短少处罚案例

加工贸易报关工作,不是一个简单的重复性工作,而是一个肩负着风险管理、综合统筹和部门协调的报关员岗位。从事加工贸易报关员工作,就需要我们掌握更多的海关规定,了解更多的业务知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这样才能让职业生涯的步伐更加稳健,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受益。当然,这并不一定需要报关工作经验的积累,却需要我们多研究案例和法规;同时,不能指望着前辈和领导,自己不会有人罩着你。瞧,这个案例中就是,每家工厂有报关员也有主管,依旧出现了如此大的风险……

案件概况

M公司在服装制造业界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大企业,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设有工厂十三家,每年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运动休闲类服装产品上亿美元。新上任的中国区总裁马丁先生满怀激情,决心在自己的任内,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崭露头角。2003年6月,主管海关的四名关员来到该公司在珠三角的一家工厂开展稽查。两个月后,海关和企业双方确认:七本待核销手册项下进口料件的实际库存数量和海关的账面库存数量相比,短少了七十三万美元。据此,海关作出了处理决定:除了依法补征关税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另处以罚款五十万元。事后,马丁以个人电邮形式给各个公司总经理发出警示性提示,提请各公司总经理注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马丁的想法也有道理,作为公司的唯一生存依托,满足市场需求是公司至高无上的原则。为此,他把工作重点全部放在质量控制,交货期控制,成本控制三大管理要素上。至于关务方面,他认为只要最终产成品全部出口,没有任何擅自内销,非法牟利行为就足够了。他不希望这次意外的关务事件打乱他的整体部署。

令马丁大大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年,该公司在长三角的另一家公司又以同样的违规情事被当地海关补征关税八十万,罚款十万,并要求对今后的加工业务进口料件按合同提供全额保证金。

与之相关的海关规定

1、《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明确:“经营海关监管货物加工业务,有关货物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2、《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简称113号)第十五条规定:对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海关可以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后予以备案。

那么问题就来了,到底料件去哪儿了?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马丁邀请一家咨询服务公司对于被海关处罚的两家工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经过详细了解后发现:这两家工厂的关务管理状况还是属于比较好的,包括对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处理、公司对关务单证印章的管理等等都很规范。之所以发生数量不小的料件短少,关键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的规格、款式频繁发生变更,而相对应的在海关备案的产品单耗没有相应作出调整,等到产品已经出口,短少的料件自然就再找也不回来了。

不但马丁,所有具有普通智力的人都知道,去一家服装商店买衣服,即使是同一个尺码, 不同的品牌也是大小不一。如果款式变化,譬如在某个部位加个兜,由单领改成翻领等等,实际用料就增加了。单个商品的用料增加一点点无足轻重,但对于大批量生产企业来说,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积累下来,几十万美元的差异也就实在不足为奇了。

站在企业的立场上,马丁认为,既然公司的进口料件实际上已经全部返销出口了,公司并没有任何违反海关规定的主观意图,也没有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任何实际损害,海关不但要补税,罚款,还要加收保证金,心里自然有些不服气,也不甘心,决定亲自登门拜访海关。马丁向海关提供了公司整理的有关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工艺变更的详细记录,和产品规格变动相对应的合同价格调整来往文件,实际结汇金额变动等等资料,对料件短少的事实做出了他认为最可靠的解释,请求海关撤销或者至少降低处罚尺度。

海关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马丁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派员到公司对其生产 ,经营流程以及财务账册进行了仔细考察核查,接受了公司的解释,对其中可以充分确认的短少部分进行了扣减处理,调整了相应的处罚幅度。

马丁去海关的目的虽然没有完全达到,但 他还是觉得收获巨大。因为除了通过解释,不但降低了处罚金额,更为重要的是使得原先对关务管理工作毫不在意的他明白了一点,如果不能把公司目前存在的关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在尽短的时间里有效解决,他的宏伟目标将会成为泡影。

关务风险确实存在,就好像表面上看起来非常健壮的人,其实存在着毛病。而自己管理着的这十几家工厂,有些发作了,还有多少实际存在而暂时没有发作的关务风险呢?他决定立即把全国各地的老总们召集到一起, 专题研究解决单耗管理问题,并将此作为公司防止今后发生新的关务风险的第一步。可是一想到此事牵涉到公司系统内部的物流部、仓储部、商务部、采购部、系统部、生产部、财务部、测试部等。如何才能设计出一套准确的、高度协调的、符合海关要求的单耗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类似的问题从此以后不再发生呢?马丁的脑袋又有些发胀……

经验启示

1、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来说,单耗管理绝对是防止关务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其根本要求就是准确, 既不能低报(指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提供的产品单耗低于实际数量,造成料件短少,就如M公司所发生的事例),也不能高报 (和上述事例正好相反,同样构成违规)。

2、追求单耗的准确性,除了在合同备案时的严格把关外,更重要的还在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艺变更都必须及时准确反映到海关备案单耗的相应调整上。本案就是发生了变更但是没有及时调整导致的。

3、和主管海关之间实现联网监管以及根据上述要求对公司原有的ERP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将大大提高管理效果。

4、无论公司管理水平如何,定期进行实际的库存盘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依然是避免此类关务风险的有效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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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参加过精英网2016年第七届加工贸易业务培训的应届毕业生,在厦门从事加贸工作,底薪就有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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