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16-2-13 22:11:18

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核销的相关规定解析

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核销原则就是掌握企业在某个时段所进口的各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的使用、流转、损耗的情况,并要符合以下的平衡关系:进口保税料件(含深加工结转进口)=出口成品折料+含深加工结转出口)+内销料件+内销成品折料+剩余料件+损耗-退运成品折料。

电子账册的核销实行滚动核销的方式,即对电子账册按照时间段进行核销,将某个确定的时间段内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情况进行平衡核算。主管海关完成电子账册核销的时限为下一个核销日期前,但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作为加工贸易企业中的报关员,应当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加周密的物料管理计划。并且,建议报关员在企业内建立预核销的工作制度,以1个月、2个月或者3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企业内部预先核销,以便在海关核查前主动发现已存在的报关错误及风险,并且及时给予相应处理。

核销除了进行必要的书面数据核销外,还须下厂盘库核查,且抽盘货物价值须占库存货物价值的25%以上。盘库可以结合企业定期盘点展开,也可采取企业自盘、海关抽盘的方式,或借助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进行盘库。该办法可以准确查清企业的各项保税料件的实际数量,使海关监管准确度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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