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吧 发表于 2016-2-23 23:27:36

大家有空可以一起来讨论讨论工业机器人的归类

大家有空可以来讨论讨论以下的一个问题:
比如说…在8479.5010里面,多功能工业机器人,是指一种以上或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互补或交替功能的工业机器人,仅包括简单更换不同工具即可执行各种功能的工业机器人、简单来说,也就是简单更换情况下可以归到5010里面。这点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为什么在同一个手臂上,同时有两个工件头的情况下,这时候为什么有些同志更倾 向于归到8479.5090里面呢?
为什么不是按照8401到8480的具体列名和用途从后归类呢?
难道就是因为工业机器人在没有具体列名的情况下,都是直接归到84795090里面的??
求解,谢谢


花儿说 发表于 2016-2-24 16:09:38

关于工业机器人,归类思路我是这么想的:

工业机器人:
单一功能已具体列名;这些工业机器人应按其功能归类(例如,归入品目84.24.84.28.84.86或85.15)。
单一功能未列名且符合“通用工业机器人”定义“本品目仅包括简单更换不同工具即可执行各种功能的工业机器人”;8479.5090
单一功能未列名且不符合“通用工业机器人”定义或“特定功能的工业机器人”;8479.8999、8543.7099

多功能未列名且符合“通用工业机器人”定义;8479.5010
多功能未列名且不符合“通用工业机器人”定义;根据十六类注三、四确定单一功能后按照上述原则归类。


至于你提出的同一个手臂上,同时有两个工件头的情况,
我参考了“包边机器人系统设备”的归类决定,“其状态符合第十六类类注三及总注释六关于组合机器的描述,应一并归入相应税目。 上述设备虽然进口时所带附件仅满足实现输送和折边功能,但仍具备简单更换不同工具即可执行各种功能的能力,符合《注释》关于品目84.79项下“通用工业机器人”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多功能工业机器人归入税则号列8479.5010。“
个人理解为只要符合未列名多功能工业机器人的“本品目仅包括简单更换不同工具即可执行各种功能的工业机器人。”的条件,我认为都可以归入8479.5010。
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的话,才会像多功能机器那样,1.按照主要功能;2.归类总归类三(三)从后归类3.8479、8543

微笑吧 发表于 2016-2-27 00:31:25

恩,谢谢您的观点……我再好好理解理解

果子 发表于 2016-2-28 13:58:03

这里有个关键词就是 “简单更换”,那么我理解就是跟现在的山地车似的,一个扳手扳几下就可以更换部件,那么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这种机器人所配套的工件头都是为该款机器人所定制的,所以才可以做到 “简单更换”;换言之,如果工件与夹具并不完全匹配(据我知道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就做不到这点。基于此种考虑,既然可以简单更换即可完成“多种功能”,并且是配套生产的,根据协调制度的规律,其有具体列名了自然依据归类总规则一来解决,就不能直接用规则三。

微笑吧 发表于 2016-2-29 16:23:46

果子 发表于 2016-2-28 13:58
这里有个关键词就是 “简单更换”,那么我理解就是跟现在的山地车似的,一个扳手扳几下就可以更换部件,那 ...

恩,谢谢老大:):)

微笑吧 发表于 2016-2-29 16:24:43

果子 发表于 2016-2-28 13:58
这里有个关键词就是 “简单更换”,那么我理解就是跟现在的山地车似的,一个扳手扳几下就可以更换部件,那 ...

恩,谢谢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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