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一 发表于 2016-2-29 09:45:29

通知|海关喊你来交年报啦!

HI!大家好 ~
小编又带来一个重要提醒!


2016年《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年度报告》已经启动,相关企业可以行动起来交年报啦!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沪关公告3号 规定: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注意:当年新注册登记企业次年报送年报。比如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新注册的企业,今年(2016年)无需办理年报申报手续,2017年再办理。
年报对象:Q:哪些企业需要向海关报送年报?A: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加工生产企业。Q:哪些企业不需要向海关报送年报?A:临时注册企业、各类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和已注销企业。
年报方式:(一)企业自行报送。1企业自己有操作员卡,也有电子口岸读卡器:需要登陆“关企合作平台”(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企业年报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年报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
2企业有操作员卡,但是没有电子口岸读卡器:通过预录入机构,使用本企业的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的,视为企业自行报送《年度报告》。
注意:上述两种情况,如系统提示通过则表示企业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无需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纸本《年度报告》。(二)企业委托报送。主要针对既没有操作员卡,也没有电子口岸读卡器的企业:企业委托报送的,需要委托预录入机构,由预录入机构通过电子口岸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当然,企业有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的,也可以使用这种方式,委托预录入机构报送。)注意:企业委托预录入机构报送《年度报告》的,年报系统接受企业报送的《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后,企业还应当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由预录入机构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纸本《年度报告》,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年报信息变更:企业在这一年中有以下“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的,需要至海关现场交单办理:(一)企业名称;(二)企业地址:涉及字段包括企业地址、行政区划、经济区划;(三)法定代表人:涉及字段包括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四)分支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上级单位名称;(五)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关系非“总/分公司”;(六)分支机构上级单位已注销;(七)报关人员新增备案、注销;(八)已备案报关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除此之外,其他信息如“注册资本”、“企业英文名称”、“海关业务联系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可直接按当前企业实际情况修改后报送,不需至海关现场交单办理。注意:因《年度报告》中关键信息与企业在海关的注册信息不符,企业向注册地海关现场交单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手续的,待注册信息变更手续办结后,需将之前报送的被退单的年报记录删除,再重新在线填写《年度报告》,向海关报送。(删除重新填写这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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