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输的软件进出口怎么报关、收付汇?
近年来,老果接到不少咨询,都是针对公司向国外销售软件,软件可以由国外客户在网上可以直接下载,那么这种情况也属于进出口,但是网上传输的无形产品又怎么向海关报关和收付汇呢?在此给大家做个介绍,get新技能这种情况,首先根据《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的规定,先在网上申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方法如下),然后在与外商签订正式的软件贸易合同,然后无需报关直接可向外管局办理收付汇手续。
《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节选
第八条:
1、通过网上传输的软件出口,软件出口企业收汇后持《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手续。
2、银行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对《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的有效性、软件出口方式等核查无误后,予以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并出具《软件出口已收汇证明》。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申领方法
一、申报程序:
1、企业通过“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及统计系统”(http://www.fwwb.gov.cn)注册和申请账户,企业级别填写为:市级。经市商务局核准,即账户生效。 2、企业用已核准的账户登陆系统,填写“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 3、待合同执行后,企业填写“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4、合同执行金额经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可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二、申报材料
二、企业申请办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须按要求提供下列书面申报文件和材料(一式一份):
1、软件出口合同及合同中文译文。
2、网上填写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首次办理合同登记的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企业在填写“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市商务局根据实际的执行金额出具《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每执行一次出具一份证书。
四、办事依据:
1、外经贸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关于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技发第680号); 2、外经贸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604号)。
五、办理地点:
各地方市级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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