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16-3-25 14:24:18

2016最新报关单填制“特许权使用费”的填报要求

根据中国外贸精英网(公众号:jying_cn)3月21日发布的《报关业务重大变化! 最新报关单填制要求,不看就会错》中提到了在即将发布的新版报关单中增加 “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三个项目需要单独确认的事宜。后来,小编的QQ(790107107)就被挤爆,不少报关企业的经理人查询这三个项目的具体含义。为此,3月23日和3月25日,我们将在(公众号:jying_cn)开辟两个头条来解析这三个项目的具体要求。
查看3月23日发布的《最新报关单“特殊关系确认”的填报要求》和其他独家权威资讯,请点击“这里”。
首先,我们得明白几个概念
#成交价格#
根据《审价办法》第七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
《审价办法》第二章第三节对各种应计入或不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因素进行了规定。 其中特许权使用费是《审价办法》中规定的计入因素。
#计入因素#
《关税条例》第十九条主要是规定了调整因素的加项。
《关税条例》第十九条 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一)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二)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
(三)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四)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五)作为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六)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看吧,特许权使用费来了这里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第二,特许权使用费具体是指哪些费用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
精英网果子(QQ57104053)分析:该项目的填报,是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首先对自己所进出口申报的货物是否涉及特许权(知识产权)进行判断。如在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了特许权使用费就确认即可,同时无需填报在“杂费”项目中;反之,如合同价款中并未包含即将额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那么则无需确认该项,同时许在“杂费”项目中申报该费用。
小编举个栗子:假设某公司与外商签订合同进口机器设备一套,合同价款500万元。但是该设备具有境外厂商的知识产权,双方约定在设备进口并安装投产后再向境外额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150万元。
那么,在货物进口报关时合同显示金额为500万元,但是150万元的特许权使用费也构成特许权使用费的计入条件。所以,虽然合同发票上显示为500万元,但是你实际为购买产品支付的价格是650万元,应当按650万元征税。这在《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二十六条有明确规定。
果子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合同条款中注明500万元价款已包含15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则不需要计入成交价格,无需在杂费项目中申报,但需进行确认。
《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二十六条 杂费本栏目填报成交价格以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注明杂费标记(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审价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具备两项条件:第一,须与进口货物有关;第二,构成进口货物销售的条件。特许权使用费的问题,涉及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通常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专有技术。目前国际上知识产权的贸易一般都是通过许可贸易方式来实现的,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持有人通过许可协定授权他人使用专利、商标、版权或专有技术,被授权人需要向所有人支付一定的酬金,这种酬金,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进口货物有时候会涉及各种各样的特许权利,如果成交价格中除了发票或合同价格以外,还包括对这些特许权利的支付,而且这些特许权利和进口货物的制造、销售、使用有关系,这笔费用根据《审价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就应该计入到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特许权使用费的问题是估价工作中技术性、专业性最强的问题,《WTO估价协定》,本身没有明确特许权使用费的定义,只是原则性规定了特许权使用费应该计入进口货物的条件。至于何谓和进口货物有关、何谓销售条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个问题也是历次WCO估价技术委员会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

报关企业很头疼应当如何具体应对呢
#下个月,报关企业可能面临的问题是#1、一线员工无法快速掌握法规中的含义2、客户无从下手不知道怎么填
#组织客服部门认真学习《审价办法》#
请各报关企业参考海关总署令第2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重点学习其中的第七、八、十六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重点在于 “特殊关系” 的判断,而价格影响确认则受企业自身情况的制约,小编的实际报关工作经验告诉我,这个沟通过程会很困难,甚至基本无法帮助到企业去进行判断。只能看下一条。
#给客户制作说明确认文档#
制作一份说明文档,提前给客户进行确认,根据本人工作经验,建议至少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海关最新报关单填制政策的内容,以便让客户配合(不是我难为你);2、罗列《审价办法》相关条款,证明有法可依(别乱填,要担责任);3、根据本文和《审价办法释义》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
再配合客服人员的耐心解答,即可最大限度减轻报关企业一线人员的压力。不过,我不会告诉你们,在新报关单填制规范出台后,小编会提供由海关专家制作的该确认文档给各报关企业免费下载。望各报关企业管理人员与小编联系。
全国报关商品归类咨询热线:010-62010715 QQ:790107107

如何给客服进行培训如何达到解答客户咨询的要求
#新报关单填制公开课#
中国外贸精英论坛(bbs.jying.cn)将于近期以在线直播的方式开展新报关单填制规范公开课,面向各大报关企业管理人员和报关员免费开放,由海关专家在线答疑,并且将免费提供视频课件下载,供企业内训之用。
报名方式:请将姓名、工作单位、职位、联系电话和QQ号发送至电子邮箱sunkai@jying.cn上课方式:网络视频直播+在线答疑课程收费:免费
#开通24小时咨询通道#
小编将全天在线免费解答各位报关同仁的海关新政策、商品归类、加工贸易等问题,联系方式如下:
QQ:790107107微信:sunkai0107电话:0755-33558355手机:15811225598

2016年报关单填制重大修改相关连接(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以下内容汇总)

>>进出口报关单填报内容即将面临重大调整>>报关业务重大变化! 最新报关单填制要求,不看就会错>>2016年新报关单填报及录入报关单要求>>独家,2016年最新报关单填制要求中易错点及填报方法>>关于报关单填制“特殊关系确认”的填报要求>>关于报关单填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的填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6最新报关单填制“特许权使用费”的填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