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舞不二锋 发表于 2006-10-14 16: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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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畜牧、水产等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生产总植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动物及产品的对外贸易情况直接影响着我过养殖也的发展。因此,做好出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是维护我国出口动物及其产品质量的需要,更是推动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出境的动物依规定实施检疫。在这里,“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蛇、龟、虾、蟹、贝、蝉、蜂等。
(二)报检时间和地点
1。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应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2。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出境前30天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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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舞不二锋 发表于 2006-10-14 16: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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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除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以信用证
方式结汇时提供)、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外贸单据外,报检以下出境动物还应提供相
应单证:
1。出境观赏动物,应提供贸易合同或展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
2。输出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3。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禽畜,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4。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的审批单;
5。输出观赏鱼类,应提供养殖场出具的《出口观赏鱼供货证明》、养殖场或中转包
装场或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证和委托书等;
6。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须出示生产企业的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
二、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出境的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
物,依照规定实施检疫。在这里,“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为经加工或者虽经加
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
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
清、诊断液、动植物性废弃物等。
(二)报检要求
国家对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实施卫生注册
登记制度。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保荐的出境动物产品,必须产自经注册登
记的生产企业并存放与经注册登记的冷库或仓库。
(三)报检时间
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7天报检
须作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出境前15天报检。
(四)报检证提供单据
1。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发
票、装箱单等;
2。出境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厂、仓库)的卫生注册登记

禅舞不二锋 发表于 2006-10-16 09: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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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怎么上穿超过500KB的图片?
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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