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今起取消
涉及六大批准证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总体部署和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这是对聊城加工贸易企业的一项重大利好。
9月1日,记者从济南海关聊城办事处了解到,此次加工贸易领域的简政放权措施,主要是取消了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审批,涉及加工贸易的六大批准证被取消。
“取消这些加工贸易审批后,我们在办理手册设立、变更、内销等业务时,手续大为简便。”当天,前来济南海关聊城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的阳谷祥光铜业业务人员宋先生告诉记者。据悉,取消审批后,企业仅凭商务主管部门每年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变更)手续,不再需要每个合同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这一举措将大大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此次取消的批准证包括: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委会签发的《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批准证》。上述审批的取消,将在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聊城市共有42家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行业涉及金属冶炼(铜精矿)、棉纺织、橡胶轮胎、有色金属加工等。据了解,2015年,这些企业的贸易总额为10.1亿元,2016年1-7月达26.3亿元。(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杨柳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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