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9090 发表于 2020-3-25 23:11:32

加工贸易居然是这样操作的?!

我们都知道,最原始的贸易方式一般都比较简单粗暴,直接交换货物或者服务,就是所谓的“以物易物”。

发展到今天,现代的贸易普遍是以货币作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正如我们口中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当然,还有比较特别的,比如加工贸易,它是一种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然后再出口的贸易形式。



从定义不难看出,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进料加工:从国外购入原材料、辅料,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加工成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

这类业务中,经营的企业以买主的身份与国外签订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又以卖主的身份签订成品的出口合同。两个合同体现为两笔交易,它们都是以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货物买卖。

小保提醒一句:进料加工贸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在国际市场上要有销路。否则,进口原料外汇很难平衡。所以从这一点看进料加工要承担价格风险和成品的销售风险。



不过做生意风险都会有的,只要做好风险评估,亏本生意的风险就可以大大降低啦!

2.来料加工:加工一方由国外另一方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按照双方商定的质量、规格、款式加工为成品,交给对方,自已收取加工费。

至于提供多少材料呢?这要看对方的心情了。

有的是全部由对方来料,有的是一部分由对方来料,一部分由加工方采用本国原料的辅料。此外,有时对方只提出式样、规格等要求,而由加工方使用当地的原、辅料进行加工生产。这种做法常被称为“来样加工”。

3.装配业务:由一方提供装配所需设备、技术和有关元件、零件,由另一方装配为成品后交货。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业务包括两个贸易进程,一是进口原料,二是产品出口。但这两个过程是同一笔贸易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笔交易。原材料的提供者和产品的接受者是同一家企业,交易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加工关系,加工一方赚取的是劳务费,因而这类贸易属于劳务贸易范畴。

4.协作生产:一方提供部分配件或主要部件,而由另一方利用本国生产的其他配件组装成一件产品出口。

这么一协作,那生产出来的商品商标是用哪一方的?产品又是谁负责销售呢?这确实是个问题。



不过你不必担心,正所谓“有商有量办事不难”。商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既可用加工方的,也可用对方的。而协作生产的产品一般规定由对方销售全部或一部分,也可规定由第三方销售。

听起来,加工贸易要比一般贸易程序复杂很多,先要从国外进口材料、原料、零件等,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但实际上,相比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的好处更多。

比如加工一方可以发挥本国劳动力资源丰裕的优势,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补充国内原料不足,充分发挥本国的生产潜力;

又如可以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生产工艺,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本国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适销能力和竞争能力;

再如对于进口的料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增加出口成品的竞争力。

加工贸易那么多好处,你难道还不心动吗?

心动不如行动,赶紧拿起你手中的电话,拨打0771-8587688,凭祥综合保税区加工贸易业务期待你的加入!



(作者:南疆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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