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4208 发表于 2005-12-2 19:24:10

报关员考试第十四条的疑问?

第十四条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这条的意思是不是说在这六个月内必须找到工作单位,可工作哪能这么快就找到,六个月找不到这证有没有作废的危险???报关员资格证有效期不再为三年???

冰红茶 发表于 2005-12-3 11:32:17

报关员考试第十四条的疑问?

靠这是让你6个月内 拿资格证书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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