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zi 发表于 2006-2-24 13:09:40

[公告]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通关科de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第11号公告和署法函94号文件规定:
1、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木质包装进境货物,海关无需凭通关单验放。
2、对来自美、日、韩、欧盟的未列入《目录》的进境货物,海关无需凭通关单验放。
3、出口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也无需验凭《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即日起至2月26日,未按以上规定申报的报单,一律做删单重报;自2月27日起,针对此类申报错误,将进行扣分处理。
另,有关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具体报检事宜,货主及其代理人请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咨询。
附件:目前需凭通关单验放的几种情况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货物
2、旧的机电产品
3、凭减免税证明进口的设备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通关科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kezi 发表于 2006-2-24 13:18:25

[公告]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通关科de紧急通知

现在是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通关科出了通知,但凤岗商检局还没回复以后如何做~~ 就看这边的商检局如何和海关沟通及会出台什么对策照样拿灰色收入了~~ 如果是这样的实行的话,报检单一定比原来少很多~~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通关科 所在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不知其它海关的情况是否相同? )

bq123 发表于 2006-2-24 17:25:47

[公告]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通关科de紧急通知

呵呵,谢了楼主
我也是刚才半小时前才知道有这回事,但不知道要不要扣分,只知道今天就有人因这原因删单了
这些海关也真是TMD,总是一出通知就要马上执行.05年的公告现在才执行,搞人家浪费那么多金钱和时间,心脏少点锻炼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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