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t0601 发表于 2006-7-28 19:22:06

2006版教材的一个错误

    我在看书过程中发现2006版的教材中,62页第4点“三种措施的实施期限不同”那段的第4行: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不对!临时性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应该不超过200天!~
   请你们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误!

天山上的雪莲 发表于 2006-7-28 20:02:29

2006版教材的一个错误

你提的问题书上是对的,请把"而保障措施,包.....4年"连起来看,两句话是之逗号,即是指这4年中已经包括了临时保障措施.

xwt0601 发表于 2006-7-28 20:08:35

2006版教材的一个错误

呵呵,你回的好快啊!~!~!

qx2001ok 发表于 2006-7-29 08:58:26

2006版教材的一个错误

1、4年争对的是保障措施,而不是说临时保障措施!
2、而保障措施,包括临时性措施的实施期限(把临时保障措施的期限要算在最终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里)一般不超过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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