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进口时,暂不缴税,有什么方案
向各位求助啦,我司是做物流兼进出口贸易,遇到一位这样的客人:想从国外进口一批设备,这批设备可能是卖给好几家客户,有些可以办减免税的,但设备有一个使用期,用的好的话留下来,不好的话要退回国外去(不再进来)。她的意图是这样:设备进口时不用她先缴税,到时留下来的设备要补缴的税她的客户缴(有减免税的,补办减免税进来),万一她的客户试用不满意的,退运回国外,她可以免缴这部分的关税。
注:她自己是一家内贸公司
各位贸易高手,请教一下,有没有可以满足客人这种要求的方案?知道的话,请不吝赐教
谢谢!!!!!!!!!!
机器设备进口时,暂不缴税,有什么方案
[这个贴子最后由看月在 2007/07/16 07:08pm 第 1 次编辑]进口免税的种类1.手册(来料加工B,进料加工C,,不做价设备物资D.),2.退运货物(原本是出口过的),3.修理物品(仍要出口,征收税款等额保证金,到期出口后退还),4.暂时进口货物(如广告品,展览品等,需办理备案并接受监管,征收税款等额保证金,到期出口后退还,到期后可申请延期或留购则保证金自动转税),5.免表(属外商投资设备物资,由有免税额度的外资或合资公司向外经贸委申请办理,需备案并接受监管,而且用途必须为企业自用,并且该进口的机电设备属免表目录内).
报关时贸易方式可选择:外商投资设备-鼓励项目,一般贸易-自有资金.
由此看来,可以试一下办理免表,办下来后在使用监管期限结束后退运则不用补税,正常退运,若在监管期限内退运则需按时间比例进行补税,留购的话再补证(免表全免证,除了旧机电证)补税撤销免表.再就是办理D字头的手册(不做价设备物资),好像监管期可以多申请几年,监管期限内退运时对手册进行核销,留购的话先再报关补税补证(按手册进口时也是全免证的,除了旧机电证),再核销手册.
办理免表和手册都是绝对严格的,尤其是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若又不是同一单位的.总之涉及税的都挺麻烦.我说的也不一定准,做着看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