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exit 发表于 2004-9-21 17:50:40

[求助]来料加工开免税证明遇到的问题

我司第一次做来料加工,因我先在海关先作了加工手册报核,海关将加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等原件均收回留档。待到国税开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国税要我们提供加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等的原件。但这些已报核掉的原件海关是不能让我们再拿回来的。现在的问题是国税一定要我司提供原件,海关又不可能将这些原件退给我司。我想请问一下:
1、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2、如果拿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到出口地海关,他们会再复印的进口报关单上盖“与原件相符章”吗?
热切盼望大家能给我一些建议。谢谢!

sjh32052 发表于 2004-9-23 14:37:30

[求助]来料加工开免税证明遇到的问题

按理应先到国税局核销、再到海关核销的,而且我们这边国税只要手册、进口报关单(原件)就行了,无需出口报关单。现在:1、是否由公司出保函与当地海关商量,借出手册、报关单。2、与国税商量用复印件盖海关章代替原件,其实他留底的也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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