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企业遇到的货权问题
现有一件事情想麻烦大家,不知道大家是否有为保税区企业(最好是青岛的)服务的同仁,我们是保税区的贸易企业(没有自己的加工工厂),现在遇到这么一个问题想请教大家:我们公司总部是在国外,我们属于总公司的分公司,现在总公司想在咱们国内买一批货物,而后把货权转到我们分公司的名下,但是总公司想不让我们分公司付款,总部付款.
因为该批货物最终想用于在国内加工出口,所以想找一些比较简便的办法,看能否进行操作,如果能操作的话,请问该如何操作?????文字文字 :em08:
保税区企业遇到的货权问题
偶不知道太难了啊
保税区企业遇到的货权问题
不能由你公司购买后,做一般贸易再转卖给总公司么?我对报关刚刚接触,难道按这样操作会有什么不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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