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ryxc 发表于 2005-5-27 22:21:19

[求助]个人行李报关流程

   由于需要申报个人行李进境。希望那位大侠帮帮忙
指点一点具体的步骤。需要注意的问题!!!!

luryxc 发表于 2005-5-30 18:34:04

[求助]个人行李报关流程

怎么没有人帮忙吗?是在中国工作的外国朋友呀

ncfmsw 发表于 2005-6-2 10:12:43

[求助]个人行李报关流程

我也想知道,求明白者告知!

yfsusan 发表于 2005-6-2 16:15:31

[求助]个人行李报关流程

行李是些什么物品呀,不能走绿色通道一定要申报的吗?

alicezhang52 发表于 2005-6-3 14:18:10

[求助]个人行李报关流程

前两天刚好看到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现转载如下:
行李物品是指进出境人员携带的本人旅途所需的各种生活用品和馈赠亲友的物品,包括随身携带或分离运输的物品。
      由于各国政治信仰、经济条件、生活水平和风俗习惯的差异,各国海关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对进出境人员的行李物品的品种、数量、价值等做了不同的限制。行李物品的物主或其代理人需向海关申报并办理手续。在自用和合理的数量范围内,海关可查询和征、免税放行。
   进出境旅客为其本人或代别人携带行李物品向海关申报的手续,可分为书面,行为和口头三种方式.
   1.用“书面申报”,指用海关统一负责印刷 的申报格式将其应申报的项目在单上填明,交海关审定其所报行李物品的税额等。
   2.“行为申报”,指海关在旅客进出频繁、客流量大的航空港等监管场所设置的用红绿色标志标明的通道,旅客可按其是否携有应税物品进入绿色通道或红色通道的方式。
   3.“口头申报”,适用于享有免税特权的使领馆人员和外交特使,走免税通道(绿道)的旅客,在回答官员查问时实际上也是一种口头申报。

flyinghawk 发表于 2005-6-7 15:58:30

[求助]个人行李报关流程

在哪个口岸进口啊?

ddln 发表于 2005-6-7 22:32:26

[求助]个人行李报关流程

不是走私毒品吧,你也应该说说是什么行李呀,否则我们怎么帮你呢?以下希望有你要的答案:)
出境个人行李物品验放
1.申报查验放行
  除法规规定免验者外,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交由海关按规定查验放行。海关验放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旅客行李物品规定不同的范围和征免税限量或限值。
  旅客申报应首先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如实申报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其它任何方式或在其它任何时间、地点所做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旅客向海关申报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进出境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并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许有关物品进出境的证明、商业单证及其它必备文件。
  在实施双通道制的海关现场,旅客携带有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时,应选择申报通道(亦称红色通道good to declaer)通关;携带无需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则可以选择无申报通道(亦称绿色通道nothing to declaer)通关。
  经海关办理手续并签章交由旅客收执的申报单副本或专用申报单证,在有效期内或海关监管时限内,旅客应妥善保存,并在申请提取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或购买征免税外汇商品或办理其它有关手续时,主动向海关出示。
  2.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分类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分为3类。第一类物品包括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它生活用品;第二类物品包括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第三类物品包括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所称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出境物品价值以国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准许各类旅客携运所列分类物品进出境的具体征免税限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第一、第二类列名物品不再按值归类,超出所列最高价值的物品不视为旅客行李物品,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3.外国籍旅客行李物品
  外国籍短期旅客(指获准进境短暂居留不超过1年的旅客)进出境时,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对属于旅行需用的一般生活用品,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予以放行;香烟400支,酒2瓶(不超过1.5升),在此限量以内的予以免税放行;带进旅行自用物品限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携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件1种,超出范围的,需向海关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旅客携带进境的旅行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准予暂时进境,并在回程时复带出境。
  外国籍长期旅客(指获准进境连续居留时间在1年以上的旅客)携带进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居留期间个人或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须的物品为限,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予以免税放行,但属于明令应税物品除外。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的物品,还应受规定数量的限制;携带出境的行李物品,除国家限制出境物品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放行。
  5.定居旅客行李物品
  定居旅客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境或出境定居证明或批准文件,移居境内或境外的旅客。
  (1)获准进境定居的旅客在规定期限内报运进境安家物品,应事先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海关交验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或批准文件,办理审批手续。经核准,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数量合理的自用物品,可准予免税进境;自用小汽车准予每户征税进境1辆。
  进境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2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安家物品应复运出境,或向海关补税。
  (2)获准出境定居的旅客携运出境的安家物品,除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均可予以放行。
  6.出国人员外汇商品供应
  出国人员在国内指定供应出国人员外汇商品的单位购买物品,需持护照和海关申报单或免税物品登记证。所购物品计算在本人征免税限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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