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印度洋海啸中骨骼鉴定——如何报关
2004年12月31日,印度洋海啸发生的第五天,邓亚军带着中国历史上首支“DNA救援组”,冲到了泰国海啸灾区:与多国救援队组成国际DVI协作组(DVI为Disaster Victim Identification的缩写,意为“大型灾难遇难者个体识别”)、参与制订样本采集流程…。2005年1月15日,邓亚军返回中国,一同抵达北京的还有首批100份遇难者DNA样本
这些骨骼样本应该如何报关呢?
后来 泰国又委托韩国进行鉴定,如果这些样本又从中国转运到韩国,又该如何报关?
一天看新闻时,自己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越想越复杂,结果把自己弄蒙了,请大家指教
[求教]印度洋海啸中骨骼鉴定——如何报关
按照中国法律,对尸体骨骼入境有着严格的控制。目前,中国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可遵循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卫生检疫的通知》。《通知》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邮寄、运输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含港、澳、台地区),须提前30天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入境证明,再持准出入境证明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检验检疫机构凭卫生检疫审批单受理报检,经检验检疫后,再发给通关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指人的细胞、组织、胚胎、器官、人体标本、全血、血液有形成分、血清、排泄物、分泌物、附着物等)出境,则须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境证明。
2004年10月10日,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再次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不准涉及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随意出境。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必须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境证明后,方可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以下或许对你有帮助http://unn.people.com.cn/GB/14748/2206588.html
[求教]印度洋海啸中骨骼鉴定——如何报关
这个是国际间的合作协议,不受法律管辖,要国务院特批的..还有商检那边也是,海关总署也要批的.....没有什么的.如果是一般的,肯定是不行的,但是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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