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查获一批违规进境的“肉酱包”
3月31日,南京海关所属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查验关员在一批以托运方式进境的行李物品中,查获肉酱包、方便面肉类配料包共计44件,重量约13.24千克。由于收件人无法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和检疫证书,海关将依法对商品截留并作销毁处理。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查验关员正在查看“肉酱包”相关成分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查获的违规进境的“肉酱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任何包装形式、烹饪方式的肉类及其制品,在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海关提醒,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其制品存在传播疫病疫情风险,携带、邮寄此类物品进境时,务必主动了解并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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