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政策」第十三期:原产地预裁定
什么是原产地预裁定?
海关预裁定制度,是海关对企业申请的关于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原产地或者原产资格、完税价格相关要素、估价方法等事项的预审核、预确定。
如何利用原产地预裁定?
01:进口环节
企业通常需要通过办理原产地证书获得协定优惠税率,且均是“一批一证”,手续相对繁琐,在物流日益紧密的今天常常出现原产地证书“赶不上”物流安排的情况。
原产地预裁定制度则采用“一次裁定,三年有效”的模式,企业可提前认定货物原产资格,申请享受优惠待遇。
原产地预裁定的优势就是由“一货一证”模式向“一次审核,三年有效”原产地认定模式转变!
02:出口环节
涉及敏感产品或产品含有进口成分等特殊情况下,企业需提前申请完成产品预审,确定货物原产资格才能申请原产地证书。
企业可通过申请原产地预裁定直接对货物归类、原产地标准等进行判定,便利签证。
03:原产地预裁定+原产地自主声明模式
原产地预裁定制度与企业自主出具“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相结合,可使得进出口贸易手续环节更少,节省人力、时间和费用,主动性和便利程度大大提升。
问:目前哪些货物能采用原产地预裁定+原产地自主声明模式通关?
在我国陆续签订实施的自贸协定中:
1: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
2: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
3: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
4: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以上优惠贸易安排的货物可以采用基于原产地预裁定而做出“原产地自主声明”,从而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和贸易便利。
如何申报原产地预裁定?
企业可以在实际进出口活动前3个月甚至更短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海关预裁定事务,有利于企业及时有效地对进出口贸易活动做出预期、合理安排生产和贸易活动。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提示一:登陆“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
申请原产地预裁定
提示二:原产地预裁定的申请人应当是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并且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申报请注意几个时间哦!申请人请在进出口3个月内提交申请,收到海关补正、补充通知后,请10日内重新提交!
如何使用原产地预裁定?
申请人进出口与预裁定决定书列明情形相同的货物时,应当按照《预裁定决定书》申报,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内逐项填写“预裁定+《预裁定决定书》编号”。
填写案例如下哦~
案例:
某企业已成功申请原产地预裁定,《预裁定决定书》编号为R-2-0100-2018-0001,申报时,按照“预裁定+《预裁定决定书》编号”的填报要求,应当在备注栏内填写“预裁定R-2-0100-2018-0001”
报关就上云报关,90%的关务人都用AI报关,别说你还没用,限时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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