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0 发表于 2021-4-21 16:54:02

讲真!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你得知道.......

市场采购小讲堂开课啦!
小讲师奥莉已上线!
接下来进入我们的提问环节







市场采购贸易是什么?

1、由符合条件的供货商、代理商及采购商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即宝奥国际玩具城)和联网信息平台内完成采购;
2、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
3、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


课前抽查完毕!
看来大家回家都有复习哦!
接下来
市场采购第四讲正式开课!
一起来看看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指引吧!





哪些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

1、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2、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
3、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


奥莉小Tips:市场采购不适用商品参考文件
(一)《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三)《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四)《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五)《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六)《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七)《进出口农药管理目录》
(八)《兴奋剂目录》
(九)《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
(十)《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和非医用口罩(暂停)


对外贸易经营者要做什么?

1、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2、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3、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出口市场在生产、加工、存放过程等方面有监管或官方证书要求的农产品、食品、化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边协议要求。


奥莉小Tips:
相关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3号(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公告143号
海关总署第240号令(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240号


市场采购申报要求




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实行简化申报:
(一)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二)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奥莉小Tips:不适用简化申报的商品
1、需要征收出口关税的
2、实施检验检疫的
3、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


今天的市场采购小讲堂就到这里了,小伙伴们记得动动手指帮奥莉点个赞!下节课奥莉将带来市场采购贸易税收指引,咱们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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