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申报出口退税200多万,在露出端倪后以为取消申报就可以了事
孝感地处于湖北省东北部,长江以北,汉水之东。因东汉孝子董永卖身葬父,行孝感天动地而得名。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起发生在孝感市的虚开发票案。
2013年孝感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为湖北A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申请时意外发现了该公司的蹊跷之处。
随后税务人员对该公司展开了数据分析,不料真的有大发现。
公司在2011年8月注册成立后就急急忙忙开展了出口退税业务。
且该公司的发展速度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国外业务量火爆。
更巧的是,该公司选择出口的报关口岸及出口的货物都是一些较为敏感的。
于是税务人员决定上门调查,在询问中调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的业务员及会计人员似乎并不是很熟悉业务。
在核查该公司的账簿时发现其存在会计核算不健全及账表数目对不上的情况。
且发现报关单上的提单号和公司备案的提单号也对不上。
稽查人员随即向该公司的货物购进地的税务机关发出了协查函,但奇怪的是,函件上显示相关联公司并未出现异常现象。
面对这样的调查困境,稽查人员决定从该公司的单证备案入手寻找突破口。
发现一些提货单上收货方信息栏空白,更离谱的是货代海运提单复印件上的签章竟有和该涉案公司是一样的,用PS技术想蒙骗过关。
面对稽查人员询问能否提供相关备案单证的原件时,该公司的负责人郭某哑口无言。
这时,郭某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主动提出放弃办理出口退税的申请,还顺带冻结了整个公司的业务。
稽查人员还远赴深圳到该公司申报出口的口岸所在地深入调查,根据该公司备案的装货单及海运提单上的集装箱号码一一查出对应的货代船运公司。
再前往这些货代公司一探究竟。
经分析比对,发现真实的出口货物与该公申报的各项资料都不一致,由此可证明该公司是虚假申报。
于是将有关线索移送警方,组建了专案组,从该公司的资金流、货物流着手调查。
先后前往该公司的供货商——随州市某纺织厂、红安某木业公司等实地取证。
竟发现这两家公司都是由郭某一手操办的。
另外专案组还发现该公司负责人郭某与随州市某纺织厂、随州市某棉织品厂、红安某木业公司伪造虚假合同,制造出假的货物交易、虚假资金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
用以申请出口退税,涉及退税金额达280多万元。
而郭某于2017年10月16日被逮捕,大悟县人民检察院以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对其提起公诉。
最终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一起了解一下虚开专票的处罚吧
1.根据 刑法 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大欧想说希望这些处罚能够警醒有想法的企业和个人,千万别触碰法律红线!
关于这个案件你了解过吗?一起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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