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c2yan 发表于 2021-5-8 19:24:09

辟谣|关于危险品申报,上海海关并未制发新规定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没有!没有!没有!
提醒广大企业朋友们,上海海关并未制发上述规定。此类通知内容应为个别企业冒用海关名义对客户提出的要求。若发现此类通知,请广大企业切勿轻信传言,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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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海关法》规定,企业应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成分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如海关查验关员无法对查验货物定性判断,海关可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取样化验从而确定货物品名、归类。希望广大企业朋友们在进出口过程中如实申报,积极配合海关监管。

               
原文作者:上海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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