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至163个(截至2021年3月底)
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63个。其中,综合保税区150个,保税区9个(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宁波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厦门象屿保税区、广州保税区、珠海保税区、大连保税区、福州保税区),保税港区2个(张家港保税港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1个(广东广州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1个。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规划面积约448平方公里。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分布看,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最多的省(市、自治区)依次是江苏省(21个)、广东省(16个)、山东省(13个)、浙江省(11个)、上海市(10个)
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分布及名单
来源:天地纵横外贸一席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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