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创新货物分类监管模式政策解读
8月12日,厦门海关对外发布消息称,将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在自贸试验区内探索分类监管新模式,以后区内的保税仓储企业可同时经营保税和非保税业务,有效盘活自贸区内的仓储资源,这也是全国海关率先正式以自贸区为平台探索此类监管创新。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日益重视开发中国市场,一些跨国公司将亚太分拨中心、营运中心等地区总部落户自贸试验区,希望能立足区内,同时服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此前因监管制度限制,保税仓库内不能存放非保税货物,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仓储空间闲置的问题。以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为例,目前港区内有保税仓储企业17家,常年闲置的仓库面积高达6万平方米。但是厦门海关突破政策局限,实施货物分类监管新政后,这些仓储空间有望得到有效的利用,增强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活力,未来更有利于培育国际物流分拨配送中心,不仅能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连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桥梁作用,也是企业实现内外贸灵活经营、有效提升运营效能的有力支撑。
作为首家“尝鲜”企业,嘉里物流(厦门)有限公司的保税仓库面积约4万平方米,现将其中闲置的2万平方米用于存储非保税货物。随着该项业务的开展,该企业成功争取到戴尔备件库、完税进口食品存储场所等业务,业务范围和经营效益不断扩大。目前,该企业经营的非保税货物类型主要为DELL项目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植物油脂类、葡萄酒、宝姿服饰等,共计11638个料号,涉及货值约2.8亿元人民币。
非保仓库
非保货物
借助于信息化的监管技术,该项制度实施以后,非保税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也无须填报《报关单》和《备案清单》办理进出区申报手续,海关智能化卡口可实现自动识别、放行运载车辆,同时该制度还允许保税货物和非保税货物直接在区内办理转换手续,促进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好地发挥配置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资源的作用,培育了新型贸易业态和功能,便利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物流配送,有助加快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的地位。
政策解读
货物实施状态分类监管:是指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外非保税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进行仓储,最终返回境内区域外,包括区域内保税货物办结报关征税手续后转为非保税仓储货物,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进行申报,不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入区不退税,出区不征税,海关通过辅助系统进行监管。
开展背景: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业务范围,更好发挥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作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传统模式:国内非保税货物进入区域仓储,海关按保税货物实施监管,相关企业须填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报关入区和出口退税手续,货物出区时须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报关出区和缴交进口税手续。
改革模式:国内非保税货物进入区域仓储,海关按货物实际状态(即非保税货物)实施监管,企业通过辅助系统办理出区申报手续,货物入区不退税、出区不征税;企业可以同时开展保税与非保税仓储业务且保税与非保税货物可以相互转换。
受益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物流企业及区域外委托仓储企业
创新点和突破点:“货物入出区免报关”、“保税与非保税货物相互转换“、”关企协同管理”
实施或预期效果:能够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区域内仓储设施,便于企业开展国际配送业务,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未来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增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配置资源的能力,加快推进“全球物流中心”的建设。
原文作者:厦门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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