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发表于 2021-5-11 16:01:09

重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改为备案了



取消行政审批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对《海关法》进行了修订,取消“2300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海关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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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九条第一款中的“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三)将第八十八条修改为:“未向海关备案从事报关业务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

(四)将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五)将第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4月30日起,海关停止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报关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批,按备案流程办理。

近期广州海关12360将推出备案流程指引,敬请关注?



供稿: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荔湾海关

               
原文作者:广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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