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关于调整检验检疫、原产地证签证业务办公地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
公 告
2019年 第4号
因机构改革业务调整,西安海关含光路办公区不再受理检验检疫、原产地证签证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7日起,含光路办公区检验检疫及原产地签证业务调整至关中海关办理。
关中海关办公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出口加工A区办公楼2楼。
二、企业申报检验检疫业务时,请将e-CIQ主干系统中“申请机关”、“领证机关”、“口岸机关”、“目的机关”、“施检机关”原为“陕西局本部”的数据项,填写为“陕西局西安出口加工区办事处”。
三、需验核原件、现场检验检疫、领取证书或办理其他检验检疫事宜的,请联系关中海关。
四、原在含光路办公区申领原产地证的企业,请前往关中海关办理,原申报系统、办理流程不变。
咨询电话:029-86658210,86658209
特此公告。
西安海关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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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安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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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西安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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