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提升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对海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提高技术中心高学历人员配比,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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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是广州海关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广州海关执法技术保障机构,承担着广州关区进出口产品法定检测、公共技术委托检测和科研等任务,提供全面的产品认证测试、检验检疫、验货及鉴定、工厂检查、卫生处理评价、能力验证、标准制定、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现拥有20多个国家重点检测实验室、1个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个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多名国际、国内权威技术机构的专家成员,技术团队涵盖化学、生物、医学、电子、机械等50多个专业。
2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01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详见《2021年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职位表》(附件1)。
02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03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专业名称和代码符合《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对应的学科名称和学科代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04
年龄条件:
社会人员: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05
符合广州市户籍入户条件:
详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归〔2020〕10号)。
06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0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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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4
报名
01
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5日8:30至2021年1月29日17: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02
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接受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公开招聘邮箱(jszxhr@iqtc.cn),压缩包包括三个文件分别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及全部报名材料扫描后拼接成的一个pdf文件,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03
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3.学生证、在校成绩单(高校毕业生提供);
4.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5.各学历层次全部学历及学位证书;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7.招聘岗位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它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10.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等。
04
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2.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及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等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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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承担,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一)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2021年2月5日17:00前,招聘单位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形式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者准备复审材料。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过初审后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考生需带齐报名时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现场签字确认领取直接考核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直接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等事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报考。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资格复审期间,请全体报考人员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复审点,并全程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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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核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相关要求如下:
时间: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过资格复审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人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将利用备考试卷现场加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在直接考核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直接考核成绩将在全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iqtc.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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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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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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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人才市场网站(https://www.gdrc.com/)、广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及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iqtc.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高校毕业生或工作年限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工作年限满一年的非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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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对含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六)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如需递补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考试合格者按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疫情防控。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在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及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直接考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直接考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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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电话:020-81107480、020-81103412;
举报或投诉电话:
广州海关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电话:020-81103289;广州海关监察室,电话:020-8110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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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广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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