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公告2019年第2号
为及时办理加工贸易危险化工品边角废料内销处置业务,减少企业办理货物内销时间,防范危险化工品边角废料在库存储、积压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监管风险,现就加工贸易危险化工品边角废料网上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加工贸易企业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国家标准)》等管理规定,界定加工贸易边角废料的危险化工品货物属性,并配合海关对其进出口活动的实际监管。
二、企业使用“苏州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平台”开展加工贸易危险化工品边角废料网上交易,均可采用竞标方式进行。
三、同一批加工贸易危险化工品边角废料流拍3次以上,每次竞价、竞标公告期不少于3日,且其中1次为无保留价竞价、竞标的,加工贸易企业可凭不再销售的书面承诺及有关流拍材料等资料,按规定直接向海关申请办理内销报关手续。
四、本公告适用于“苏州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平台”网上公开交易有关业务的管理。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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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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