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1号
为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方便自贸区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我关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即自贸区岛内部分)设立海关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窗口,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事务范围
自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揭牌之日起,海关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窗口负责办理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内企业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事务,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报关单位所属报关人员备案、临时注册登记、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注册登记、保税仓库备案等。
海关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窗口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2楼,咨询电话:12360。
二、涉及企业的其他事务受理
上述范围企业的信用等级申请、出具无违规记录证明等事务的仍由高崎办事处负责受理。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5年3月24日
原文作者:厦门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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