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规范及财务指标解读丨南京海关企业问题清零云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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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规范及财务指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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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请问《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关于员工背景调查的条款需要去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吗?
A:
不要求企业去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提供员工本人出具的自我申明即可。
Q:企业守法规范中提到的企业相关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相关人员”具体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报关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Q:海关是否公开信用评分统计逻辑和范畴?信用评分是否会影响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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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海关对企业的信用评估属于海关内部风险管理,相关评估指标和评估分数不对外公布。对企业实施信用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能够动态了解企业信用状况,帮助企业持续规范守法。海关对企业的认证和信用等级调整,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以及相关公告为法律依据,该评估分数不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调整的依据。
Q:AEO认证中的“全国平均查获比率”,这个查获比率是多少?
A: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全国平均查获比率”是经海关查验查获的报关单除以同期申报的可实施查验的报关单数计算出的比率,由海关信息系统自动提取企业进出口数据进行计算,不是固定的数值。
Q:请问如何填写AEO编码?
A:
AEO编码填写要求如下:
1.境外收发货人为中国海关已互认国家(地区)海关AEO企业的,国内相关企业需要在水、空运货运舱单《原始舱单数据项》或《预配舱单数据项》的“收货人AEO企业编码”、“发货人AEO企业编码”栏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栏目中填写境外收发货人的AEO企业编码。
境外收发货人为非互认国家(地区)AEO企业的,AEO企业编码免于填写。
2.AEO企业编码填报样式为:“国别(地区)代码+海关企业编码”,例如:新加坡AEO企业:SG123456789012(新加坡国别代码+12位企业编码)。
供稿: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往期回顾
01
|南京海关稳外贸稳外资总体情况介绍
02
|技术性贸易措施与企业出口合规及应对
03
|海关禁限管理
04
|提前申报及两步申报介绍
05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06
|“两段准入” 监管作业方式改革
07
|海关行政审批改革概述
08
|金二系统单耗申报操作疑难处置
09
|金二系统联网账册报核时限疑难处置
10
|信用管理及认证前准备
11
|标准说明及内部控制解读
原文作者: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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