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关于船舶舱单无纸化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 告
2015年第26号
为进一步促进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报关便利化,厦门海关决定在关区内实施进出境船舶舱单无纸化的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船舶负责人向海关申报船舶进出境时,海关不再收取纸质舱单,舱单数据以船舶负责人提前向海关申报的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电子数据为准。
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5年8月5日
政策解读:
船舶舱单无纸化:是指在船舶联检手续中,取消收取船舶负责人递交的纸质舱单,以船舶负责人提前申报的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电子数据为准
开展背景:进出境船舶新舱单系统上线完毕,舱单采用电子数据传输,内容完整丰富。
传统模式:船舶负责人在办理船舶联检手续时,向海关递交整船纸质舱单。
改革模式:取消纸质舱单,以船舶负责人申报的舱单电子数据为准。
受益对象:船舶公司、船舶代理企业
创新点和突破点:取消纸质舱单,舱单完全电子化。
实施或预期效果:降低船舶代理企业纸质单证和人工成本,提高报关效率。
原文作者:厦门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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