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关于取消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取消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人员资格许可的通知》(署办动植函〔2020〕16号),南京海关不再开展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人员资格认定以及资格延续工作。2020年8月26日发布的《南京海关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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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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