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口海关查获多起旅客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
5月13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连续查获多起旅客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合计港币近90万元。当天上午11时30分许,澳门男子黄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出境,随身未携带任何行李,现场关员将其截查。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左右裤袋内查获两捆港币合计30万元。
当天,闸口海关关员又连续查获旅客黄某、叶某、潘某分别超量携带港币18万元、23.4万元、17.85万元出境。四人合计携带港币合计共89.25万元。目前上述案件均已按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近期,赴澳旅游、购物旅客逐渐增多,拱北海关提醒,货币现钞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旅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携带并主动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如果有大额支付项目最好选择信用卡、储蓄卡等交易方式。确需携带超出限额的大量现钞,应事先到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银行申领有关证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最多不能超过2万元;携带外币15天内首次出境时,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别可携带等值不超过1000和500美元外币现钞,超出限额的海关不予放行。违规携带货币进出境的旅客将面临行政处罚;旅客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对其走私的货币予以没收。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治家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陈宇彤 钟世强 樊琳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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