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SKY 发表于 2021-5-16 06:16:20

西安海关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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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安海关12360热线接到企业咨询西安海关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







一、如何申请市场化采购排除?



根据税委会2号公告规定,企业可自3月2日起,登录排除申报系统(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址https://gszx.mof.gov.cn),按要求填报并提交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





二、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排除的总体流程?



第一步,企业向税委会提交排除申请;第二步,税委会核准通过后,企业根据实际进口需求领取“排除编号”;第三步:企业凭“排除编号”向海关进行申报。





三、企业已经领取“排除编号”,在向海关申报时应如何填报?



已领取排除编号的收货人,申报核准商品时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及编号”项下的“单证代码”栏选择反制措施排除代码“0”,并在“单证编号”栏输入18位排除编号,相关商品在计征税款时将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已领取排除编号的收货人,如果选择自报自缴方式申报,在选择自报自缴计税服务时系统将提示“如随附单证中已录入‘0’反制措施排除代码,协定编号请选择‘特别协定2’!”,请按照提示在协定税率栏目选择“特别协定2”,自报自缴将按照排除后税率计税。





四、企业在申报时出现“您申报的报关单商品不在反制美301措施加征关税范围内,无需填写‘反制排除核准号 ’”提示是怎么回事?



这是因为企业在申报时,在报关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录入了反制措施排除代码,但是系统逻辑判断发现该报关单没有任何商品项属于对美301措施加征反制关税商品范畴,因此海关报关系统会暂时中断申报,并提示上述信息,建议企业将“反制措施排除代码”删除后即可正常申报。





五、企业在申报时出现“该商品项号第X项、第X项...可以申请市场化采购排除(税委会2020年2号公告),是否继续加征申报进口”提示是怎么回事?



这是因为在申报时,系统逻辑检控发现该报关单第X商品项属于301反制措施涉及商品范畴,但企业在随附单证中并未录入反制措施排除代码,因此给出企业温馨提示,如果企业选择“否”则终止申报,企业可以先去申领排除编号,再补充填报排除编号后继续申报,可不加征301措施反制关税。如果选择“是”则继续完成申报,但相应商品将不适用排除措施,继续加征对美301反制关税。





六、“排除编号”和报关单是否要求一一对应?



原则上要求,一个“排除编号”对应一票报关单。另外,企业在申报时,如果已填报“排除编号”,则应确保该报关单中相应涉及301反制商品,全部属于此“排除编号”已核准涵盖商品范围。





七、在两步申报报关模式下,如何申请排除?



企业应在完整申报(第二步申报)前,根据实际进口需求向税委会领取“排除编号”, 凭“排除编号”向海关进行申报。

未完待续

供稿部门 : 关税处   窦智麟

编辑部门:西安海关12360热线   单焕

               
原文作者:西安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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