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816046 发表于 2021-5-17 15:57:08

上海海关发布最新通知,以下情况,请格外注意

为防止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保护出入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入境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如您处于隔离观察期、健康监测期,或途经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或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请暂勿前往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理业务。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5月16日零时之后入境的人员,请在14天隔离期+7天社区健康监测期满后,携带解除隔离、社区健康监测的证明文件和体检预约凭证前来办理业务。

2、2021年5月16日零时之前入境的人员,请在14天隔离期满后,携带解除隔离的证明文件和体检预约凭证前来办理业务。

3、已长期在境内且未经隔离的入境人员,请配合出示护照入境记录页及“行程记录”。

4、进入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健康码”、“行程记录”、佩戴口罩并配合信息登记及测量体温。

5、为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谢绝陪同人员进入业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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