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进出口企业 抓紧报送海关年报
昨天,从金华海关传来消息:2021年的海关年报报送工作进入倒计时。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每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海关年报,海关年报的报送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金华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完成年报的企业,可以在完成报送日起7日后,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credit.customs.gov.cn)查询企业年报的状态。如果进出口企业遇到海关年报无法正常申报的情况,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cn)进行年报补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报送海关年报事项的企业,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金华海关温馨提醒,自2021年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即海关年报)即可,不再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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