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528358 发表于 2021-6-8 21:56:52

欧盟海关进阶之关税同盟行动计划





欧盟海关官员、部分欧盟成员国海关专家在义乌海关关区参观。图 / 黄勇哲 李安为使欧盟关税同盟更上一层楼,欧盟委员会启动了新的关税同盟行动计划,并提出了若干行动方案,具体可分为风险管理、电商管理、提升合规水平以及海关统一行动四个主题:
01 风险管理

行动方案

自2020年起,正式启动在欧盟电子监管系统内开发工具的工作,利用其全面的进出口数据,获取对欧盟经济利益的影响趋势分析。各成员国在2020年12月批准拟议的ICS2分析工具。

自2021年年底起,欧盟委员会将使用监测数据分析,以正确和统一实施欧盟关税。

到2023年年底,随着监控数据集扩展计划的推行,将囊括更多其他来源的数据。欧盟委员会在考虑资源可得性的基础上,扩展分析范围,将该系统与其他系统中的数据相结合。这些系统包括:与查获假冒商品有关的数据、反欺诈信息、增值税支付数据、在线平台、海关联盟绩效和欧盟《海关法典》电子系统。此外,随着ICS2分析工具的开发以及ICS2三个阶段中两个阶段的实施,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将开始分析邮政、快递和货运航空公司的预装和预到港数据。

到2024年年底,随着ICS2最后阶段的实施,委员会和成员国将分析所有海运、公路和航空运输公司以及物流供应商提供的预装和预到达数据。

在2021年二季度采用新的风险管理战略,其形式为欧盟委员会沟通(利用“联合分析智能”倡议工作,制定财务风险治理方案,加强非财务风险的风险管理,并应对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

02 电商管理

行动方案

到2022年,建立海关直接沟通Eurofisc税务信息中心的渠道。

欧盟委员会自2020年3季度起评估确保海关获得增值税支付数据的可能安排,并根据评估结果在2024年1月1日前提出最终解决方案。

试点测试后,根据影响评估结果,对UCC一揽子计划进行法律修正,以对平台施加海关报告义务,时间节点为:2023年一季度。

电子商务对关税征收和欧盟经营者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分析计划于2021年年内启动。

03 提升合规水平

行动方案

如有必要,通过立法提案划定更精确的监管义务,时间节点为:2023年二三季度。

更新AEO指南,时间节点为:2023年二三季度。

海关“单一窗口”立法提案,时间节点为:2020年四季度。

《欧盟海关法典》中期评估,时间节点为:2021年四季度。

各国处罚制度适用标准指南,时间节点为:2021年四季度。

根据指南,欧盟委员会将考虑是否有必要就不合规的处罚制度提出立法建议,时间节点为:2022年。

对(EC)第515/97号法规的评估,时间节点为:2020年四季度。

评估是否有必要更新(EC)第515/97号法规,以应对现代海关领域欺诈的挑战,时间节点为:2021年一季度。

自2021年起,欧盟委员会将通过《市场监管条例实施法案》解决相关海关问题。

到2025年,欧盟委员会将在欧盟层面开发新的交互界面,用于泛欧市场监管信息和通信系统(ICSMS)与欧盟海关“单一窗口”。

自2021年起,欧盟委员会将扩大监管对优惠原产地规则和程序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适用情况,并将致力于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一起解决在执行这些规则和程序时发现的薄弱环节。如遇明显违反现行原产地规则和程序的情况,欧盟委员会将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展开讨论,并利用优惠协定中相关机制维护合规水平,保护欧盟的经济利益。

欧盟委员会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分析欧盟在海关事务方面的国际合作和行政互助体系,并在2021年提出可能加强一般或特定性质 / 范围的建议。

04 海关统一行动

行动方案

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申根信息系统和欧洲刑警组织数据与ICS2之间互操作性的可行性研究,以期在最终部署ICS2(2024年)前完成所有的系统互通。

作为2021年年底前UCC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将评估关税同盟是否因缺乏定期报告关税同盟绩效的具体法律依据而受到阻碍。

如果该财政提案通过,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将自2021年起利用该方案确保海关监管取得同等效果。

欧盟委员会将自2021年起(最远到2028年)鼓励成员国在尽可能多的领域,更多利用海关方案工具中的业务合作和人力资源培养资源。

该行动计划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01 打造新的数据分析中心

行动计划将确保数据分析更多地应用在海关管理中。高质量的数据分析有助于风险管理、海关清关和事后报关以及反欺诈行动。从长远来看,通过数据分析监测趋势和模式,有助于欧盟委员会和海关识别缺陷和漏洞,作出更明智的决策。

欧盟委员会发起构建欧盟“联合分析功能”倡议,以提升数据收集,更好地利用来自海关内外的数据,同时优化数据共享互联工具。另外,欧盟委员会计划重塑和强化目前的风险管理框架,以使风险管理更灵敏、更有条理。为保护欧盟内部市场和公民,欧盟委员会还将优化现有的针对海关监管的各种非财务风险的风险管理流程。

02 强化对支付服务供应商

和在线销售平台的义务

为帮助打击跨境税务欺诈和海关欺诈,欧盟委员会希望确保自2024年起,海关当局将有权获得支付服务供应商有义务向成员国税务机关提供的数据。这些数据不仅有助于海关追查货物来源,特别是发现低报进口货值的情况;同时还有助于增强海关和税务机关间的协同效用,加大打击欺诈的力度。

欧盟委员会还将探讨平台的海关申报义务,审查电子商务对关税征收和欧盟经营者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

03 优化海关“单一窗口”环境

即将提出的“海关‘单一窗口’环境”提案将使合法企业在“单一窗口”更轻松地完成海关、卫生、环境、产品和食品安全等所有边境手续。对海关当局而言,这项措施将促进协作处理、信息共享,同时优化风险评估。

04 推广现代化和可靠的海关设备

在2020年年底前通过的下一个跨年度财务框架中,欧盟委员会提议购买、维护和升级相关的、最先进和可靠的海关监管设备。提供现代化和可靠的海关监管设备,有助于应对货物进出关税区的薄弱环节,维持今后海关监管的水平。

05 加强海关合作

一方面是海关国际合作。欧盟委员会将在多边机制内与重要贸易伙伴分析并酌情强化欧盟在海关事务方面的国际合作和行政互助体系。鉴于中欧双边贸易的规模,特别是电子商务货运量的指数增长,加强与中国的合作和行政互助是欧盟的首要任务。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在2020年年底全面分析欧盟在海关事务方面的国际合作和行政互助体系,以期在2021年提出可能的强化措施。

另一方面是海关与其他政府机构的合作。欧盟委员会致力于加强海关、安全和边境管理当局之间的合作及其信息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为缩小海关信息系统与安全、边境和移民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差距,欧盟委员会各部门努力为安全、边境和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具有互操作性的框架,并成立专家组进行评估。

06 建立反思小组

欧盟委员会考虑是否有必要将专家组这种业务合作扩展到电子商务等更多领域,并吸纳更多的参与国。同时,提升海关专业人员的形象,为海关吸引最优秀的人才,并采取共同的培训方法以降低成本。

欧盟委员会建议在海关方案下设立由成员国和利益攸关方组成的反思小组,审议如何使关税同盟更智能、更灵活、技术更先进、抵御危机能力更强。需要考虑的议题包括:更好地预测问题的方法、快速反应机制、从新冠肺炎疫情中吸取的教训,以及探讨如何最好地确保关税同盟实现其目标。

文 / 徐伟 王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文章来源于《中国海关》杂志2021年5月

编辑:常相婧
审校:高扬
出品: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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