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向广东省文物局移交427件罚没文物
近日,深圳海关向广东省文物局移交绿松石贝币(商代)、"货布"布币(新莽)、青白花卉纹碟(南宋)、康熙字典(1898 年)、锡壶(民国)等文物共 427 件。经鉴定,此批文物为商代至民国时期一般文物,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这是今年以来该关首次向文物主管部门移交罚没文物,移交的罚没文物具体包括古钱币 368 枚、陶瓷器 15 件、铜器 18 件(套)、银器 3 对、木雕 9 件、古籍图书 6 册、其他类 8 件。
梅桩形铜花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海关向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查获的文物。此次移交的文物将由广东省文物局指定的博物馆收藏保管。
编辑 冯进容 张克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曹亮 党毅浩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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