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款带130万港币出境被海关查获 定违规还是走私?后果天壤之别
近日,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查获一起旅客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合计港币130万元。该案为拱北口岸近两年来查获的最大宗外币案件。内地男子薛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出境。现场关员发现其行李过机图像异常,遂将其截查。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携带的挎包和行李箱内查获港币合计130万元。目前该案已按照相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以上信息及图片来自海关发布)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分析称:
1、外币现钞属于我国限制出境物品。携带外币合计超过5000元美元出境,需要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8月28日汇发102号)“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比如缅甸币不是我国银行对外挂牌收兑外币,故海关对其不作为外币监管;本案所述港币则属于“外币”。
2、对超量携带外币出境的行为定性决定了处罚的种类。如果定性为违规,就只是罚款而不没收;如果定性为走私就会被没收。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定性为违规?什么情况下会定性为走私呢?
3、通常没有超量携带外币记录的人,没有以藏匿(如在身上捆绑、行李箱特制夹层摆放等)行为,只是正常放置外币的,一般会认定为违规;对于以身上捆绑、行李箱特制夹层摆放等藏匿行为携带外币出境的,会定性为走私。当然,具体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进出口法律服务。现居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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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编辑:胡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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