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83 发表于 2021-7-20 20:53:09

南京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系统对接指南

南京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系统

对接指南



Part 1

跨境企业接入方式

跨境企业可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接入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

方式一手工录入

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块进行业务数据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



方式二报文交换

企业自行生成符合跨境电商B2B业务规范的电子报文数据,以直连数据分中心或第三方平台转发的方式向“单一窗口”申报。

1. 自行开发接入或市场化采购接入服务

跨境企业按照海关总署公布的标准自行开发或市场化采购接入服务,有关传输协议及接入服务产品参见海关总署2018年第113号公告(←点击查看)。

2. 第三方平台转发

跨境企业委托第三方平台将报文经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以下简称“南京数据分中心”)接入海关外网交换平台。

Part 2

第三方平台接入方式

第三方平台按照标准自行开发或市场化采购接入服务。有关传输协议及接入服务产品参见海关总署2018年第113号公告(←点击查看)。

Part 3

跨境企业接入流程

01

海关备案

跨境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完成企业信息登记。

02

电子口岸入网

跨境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及申领IKEY卡。办理流程:新入网企业申办IKEY卡(←点击查看)。

咨询热线:9688888。

03

数据交换业务办理

跨境企业向开展跨境业务的主管海关提交材料申请办理跨境业务,并填写《南京关区预录入数据交换接口开通申请表(跨境业务专用)》,开展跨境业务的主管海关审核后,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反馈企业。跨境企业将审批通过的申请表提交南京数据分中心。邮递方式:南京市创智路39号系统运行科,吴并,025-84423189。

南京数据分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提交申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完成配置后将企业的DXPID发送给南京数据分中心,南京数据分中心开展相应的技术配置,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反馈企业(当企业与第三方平台互联的会统一反馈给第三方平台)。

04

联调测试

数据分中心协助企业开展调试工作。报文信息详见《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B2B出口业务企业联网数据标准升级调整说明》。

05

上线运行

调试完成后,企业可以使用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开展相关业务。

Part 4

第三方平台接入流程

参照上述跨境企业接入流程03-05步办理。

Part 5

中国电子口岸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企业对其向海关所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单证数据可使用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卡或数字证书进行加签(注:数字证书目前仅第三方平台企业用户可使用,当企业使用数字证书时,第三方平台需同时配备加密机设备)。企业数字证书的申请流程如下:

01

证书申请

企业向南京数据分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中国电子口岸机构证书申请受理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

4.证书申请文件(按申请类别不同,需提供不同的文件):

申请新办证书:需要提供按照PKCS标准生成的证书申请文件(后缀名为.csr,以光盘形式提交);

申请更新证书:需要提供待更新的数字证书文件,并按照PKCS标准生成的证书申请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

申请注销证书:需要提供待注销的数字证书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

02

证书交付

南京数据分中心向用户交付申请受理结果,主要内容如下:

1.南京数据分中心将反馈的内容刻录光盘(注销证书的不需要刻光盘);

2.填写并打印《申请受理告知书》;

3.联系企业《中国电子口岸机构证书申请受理登记表》中的“联系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光盘;

现场交付的材料包括《申请受理告知书》(一份)和光盘(一张)。

小贴士

以上业务办理过程中所需资料、表格等可通过数据分中心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http://www.njeport.com/njeport/tzgg_show.aspx?id=272(←点击访问)

Part 6

其他事宜

跨境企业、第三方平台在接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南京数据分中心系统运行科,联系电话:025-84423189。

供稿: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口岸监管处

               
原文作者: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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