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 发表于 2021-8-10 16:01:39

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2批次冻鱿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PT. AWINDO MAKMUR SEJAHTERA(注册编号为CR 456-1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自8月12日起继续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PT. UTITED OCEANS WORLDWIDE(注册编号为CR 386-1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来源: 海关总署

3482731 发表于 2021-8-10 16:01:52

真是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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