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海关关于调整作业现场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工作部署,我关对报关、报检作业现场进行统一整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关、报检作业现场
报关、报检进口作业现场统一设置在一楼大厅,出口作业现场设置在二楼大厅。其中,
进口报关业务为一楼4-22号窗口;
进口报检业务为一楼23-28、43-63号窗口;
出口报关业务为二楼原出口报关大厅;
出口报检业务为二楼原进口报关大厅26-35号窗口。
二、业务现场工作时间
单证受理时间:8:45-11:15,13:15-16:30
有纸派单时间:8:30-11:15,13:15-16:3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4日起施行,请相互周知。
特此通知。
浦江海关
2018年5月10日
以上内容转自 海豚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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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上海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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